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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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9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五)放假,共七天

    二、调课安排

    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10月8日补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补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三、假期三校区值班安排

    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行政、教学工作安排,并妥善安排好内部值班和疫情防控、安全检查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平安过节。

    2.假期期间,师生员工应尽量在本地活动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跨市出行的师生员工返回后及时开展核酸三天两检并按所返回的校区相关要求返校

    3.严格执行学生离校报批手续。学生加强个人防护,确需离校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奕辅导”中提交申请,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离校。

    4.严格执行教职工离穗、离清、离开居(常)住地报批手续。(通过OA“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出省/市报备申请表”)第三方人员按现行要求执行。

    5.严格履行涉疫信息报告义务。全体师生(第三方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如有7天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发现与通报病例有重合轨迹、时空交集的,出现健康码异常,收到属地防疫部门短信,接到疾控部门涉疫电话,家庭同住人出现健康码异常且7天内有密切接触等,要立即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全体师生(第三方人员)要配合属地、学校做好隔离或健康监测等工作。切勿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个人疫情相关信息,如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生(第三方人员)假期期间仍继续现行的个人健康打卡、信息上报。全体教职工按要求登录手机端企业微信,进入“健康上报”模块,每日上午10点前完成信息填报及提交。

    7.要组织开展好假期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教育,严格强化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少聚集、不扎堆,牢记“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正常室内活动要全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须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主动配合属地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若被通知为疫情防控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属地防疫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或隔离等健康管理要求。

    8.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学工部及各二级学院安全有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国庆节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疫情防疫措施,传递青春正能量。

    9.加强校门管理。进入校园人员严格核验身份,落实“测温、亮码、登记和戴口罩”制度,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10.加强食堂、宿舍、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管理,落实通风、清洁、消毒等日常管理措施。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规模,控制人流量,精细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

    11.加强快递室管理。加强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对校内快递室的管理,所有进入校园的邮件做到“先消杀、后分派”,做好日常场所消杀工作并形成记录,并严格要求师生按要求佩戴口罩取件。

    12.各校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积极发挥作用,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志愿者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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