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4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共三天。请各院系(部)、各部门做好教学、行政等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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