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28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从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至4月6日(星期六),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不休息,教学安排按照4月5日(星期五)进行。
请各系(部)、各部门做好教学、行政工作安排,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安排好值班、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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