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省助学中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审核认定材料,经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最终确定困难生总人数为1592人,其中特别困难1054人,比较困难198人,一般困难340人(详见附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20-37198528、0763-6882847。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