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9999js金沙老品牌清远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学生生活区、教学行政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2-110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 0时0分~2022年4月7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1项目管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要求如下: 3.3.1总咨询师: (1)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5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咨询师须由承接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选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一方选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选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一方选派。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 3.4.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总咨询师、监理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4.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需取得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诚信等级不得为D级(提供《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复印件,诚信等级以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诚信系统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要求如下: 3.3.1总咨询师: (1)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5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咨询师须由承接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选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一方选派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 10时0分 - 2022年4月7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15日 0时0分 - 2022年4月7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4月7日 9时45分 - 2022年4月7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9999js金沙老品牌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老师,陈老师
代理联系人:刘工、梁工、薛工
联系方式:020-37198547
代理联系方式:020-37860756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0763--3370322
其余资料,请登录信息来源查询:http://ggzy.gz.gov.cn/jyywjsgcfwjzzbgg/861434.jhtml
其余补充信息请查阅2022.3.22:http://ggzy.gz.gov.cn/xmxqdyjyxqy/index.jhtml?uniqueCode=20312e8530fb49f396f9b69641f21f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