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民办南华工商学院招标领导小组受学院委托,就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回填土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公告仅在南华工商学院校园网上公布),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密封报价)。项目的详细情况提供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南华工商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回填土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工程建设
项目限价:8元/立方米
项目工期:见需求方案
项目介绍:见需求方案
清远二期工程回填土方需求方案
本次需在清远校区填土约40万方(具体数量以第三方测量为准)具体范围:校区中轴路西边人行道路和西南面鱼塘及东北少部分地方回填土方;目前学生宿舍地块有约几万方需急填。
建议采取以下方式及要求进行:
1、要求按合同时间完成填土,保证土方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泥土的质量及类型,不得采用腐植土、含沙量高的淤泥、垃圾等回填,回填场地平整度误差在正负10CM范围内。
2、填土完成时间、工期约定: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28日,约75天(春节假期15天除外)。
3、承包条件:承包方应属于清远市籍有实力、有资质、有诚信的专业土方运输公司,运输车辆达40台以上,推土机D6型2台,挖掘机400型3台,现场负责人1人、测量员2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土方运输路程约7公里范围以内,泥口取土工程量约50万方,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水槽,临时建立现场指挥办公室。
4、为保证工程按合同如期完成,承包方须支付一定比例保证金,拟交3万元。
5、结算方式:
1) 在合同规定时期内,参照以前方式,每十天一次支付进度款给承包方,进度款按现场估算运土方量支付,每次不能超出进土量的65%。填土工程量采用实测为准,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对土方回填场地进行现场测量,测量时间在承包方提出申请后12日内完成场地测量,出具测量结果并计算实际填土工程量;填土结算单价按以下(递增)方式确定:若乙方填土量在30万方(含30万方)以上,则所填土方全部按乙方投标价100%结算;若乙方填土量超过20万方、不足30万立方则所填土方全部按乙方投标价的93.75%结算;若乙方填土量超过15万方、不足20万立方则所填土方全部按乙方投标价的87.5%结算;若乙方填土量超过10万方、不足15万立方则所填土方全部按乙方投标价的81.25%结算;若乙方填土量不足10万方则所填土方按乙方投标价的62.5%结算
2) 在合同规定时期,没按合同要求的进度进行,则不中途结算付款。逾期完工,按推迟天数结算,结算价格递减:每超一天完成,结算价按合同价降1%,超三十天,则合同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泥土运输营运证。
4、 土源来源正当、合法、合规。
三、项目定标
(一)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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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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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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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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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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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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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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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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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定: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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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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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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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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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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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40量车辆,1分,每增加1辆车,增加2分,满分20分(提供车量牌号及行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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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定: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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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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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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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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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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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4年-2015年回填土项目合同,每满10万m³,加3分,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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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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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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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提供3万元,得0分,每增加1万余,加1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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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定:
1. 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中的最低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
即比评标基准价每高0.1元,减1分。
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投标报价得分;
2、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标书时核对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证明、合同文件、授权委托书。递交标书时核对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10:00~10: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南华工商学院清远校区实验楼筹建办公室210(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蟠龙园南华工商学院 邮编:511510)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2、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
3、联系方式:邮编:510507 电话:020-28867314
联 系 人:陈老师020-28867385、钟老师020-28867314 袁老师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招标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投标承诺函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
我院决定参加贵院 “南华工商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回填土建设项目”的投标报价,我院就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承诺:
1. 经考察现场并研究贵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后,我单位愿以含税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人民币 (填报每立方米单价)完成本项目的回填土运输及后续相关工作。
2. 我单位已清楚知道如果我单位中标,本《投标承诺函》是我单位签订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接到贵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天内将组织人员及机械车辆到达工地现场,总工期 天(按接到《中标通知书》当日算起)。
4.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完全响应双方签订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5.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接到贵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天内与贵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6.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会破坏施工场地内掩埋的管线及各种设施,若由于人为原因破坏了上述管线、设施等,我单位愿意负责恢复原状,费用由我单位负责。
7.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保证施工场地的卫生情况良好,不会影响甲方正常办公。
8. 我单位接受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投标,同时也接受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9. 我公司保证拟派项目经理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常驻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如果不能够按照此要求实施,我单位自愿接受贵单位的制裁措施。
10.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11.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___万元,我单位将全程跟踪本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
12.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证件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我单位对运输过程、施工过程造成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我单位保证,招标方免受第三方因土源来源而提出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二Ο一五年 月 日
附: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1、投标承诺函;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5、其他资料(如单位介绍、近期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