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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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23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0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精神,创新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形式,有效引导学生自觉学习心理调适方法,主动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学生工作处决定举办2023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能量,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5月-6月

    三、活动项目

    “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共设8项子活动。

    序号

    活动主题

    形式

    参与对象

    承办单位

    备注

    1

    “妙笔绘初心”心理漫画征集活动

    心理漫画、心理绘画

    全校师生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优秀作品可推荐参与省级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

    “凝心‘剧’力,悦动青春”心理剧征集活动

    音乐剧、话剧、哑剧、小品等

    全校师生

    财务金融学院

    3

    “声动心弦,语润心田”心理健康主题演讲征集活动

    主题演讲

    全校师生

    学前教育学院

    4

    “悦享‘心’时代”心理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平面广告

    视频广告

    全校师生

    数字创意设计学院

    5

    “逐梦心灵路”心理拓展活动

    团体活动、心理拓展训练

    清远校区师生

    应用法学与公用事业学院


    微视频

    教职工

    心理辅导中心

    优秀作品可推荐参与省级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6

    “主题自定”读书分享会活动

    分享座谈会

    全校师生

    外语外贸学院


    7

    “主题自定”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户外宣传

    清远校区师生

    信息工程与商务管理学院


    8

    “主题自定”心理健康沙龙活动

    沙龙

    清远校区全校师生

    文化旅游学院


    各子活动具体方案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承办单位落实子活动方案(含经费预算),于5月13日前发送至1021538037@qq.com

    (二)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活动。

    (三)学生工作处将联合承办单位遴选出第1、2、3、4、5项活动的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广东省教育厅参加评选,作品具体要求及报送条件详见附件。

      联系人:欧敏静, 短号:610308



      学生工作处  

    20235月 2


    • 附件【525附件.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