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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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级、2022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7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现将《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2022级学生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相关工作。

       附:《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2022级学生军工作实施方案》


    武装部

    2022927




    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2022级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计划>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01、2022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方案。

    一、军事训练目的和意义

    开展学生军事训练,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军事训练深入贯彻落实博雅教育,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学生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学生努力成为“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作风纪律严、理想抱负远”的新世纪合格大学生。

    二、军事训练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承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武装

    (二)组织架构:为加强对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与承训单位联合成立军事训练团,成员由承训单位的领导、学校主管院领导、武装部及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由承训单位的领导任军事训练团团长,学校主管院领导为军事训练团政委。军事训练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全面负责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武装部:起草各类军事训练文件(包括制定军事训练工作方案);做好军事训练筹备、组织实施工作;划分军事训练场地;加强学生军事训练思想政治教育;监督军事训练实施;开展军容军纪教育检查、宿舍卫生考评;负责军事训练期间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军事训练协调工作;负责制作军事训练荣誉证书等。

    2.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视察军事训练日程安排。

    3.组宣部:负责军事训练摄影和宣传报道,领导视察军事训练摄影和宣传报到,军事训练期间新闻广播报道。

    4.教务处:安排好军事理论课课室,确认军事技能训练与军事理论教学课程分(2学分)。

    5.校区综合办公室:协调校区内军事训练场地。

    6.总务处:负责医疗、领导用车、军事训练场地设施安全、协助安排后勤(住宿、膳食、安排军事训练期间应急用车,租赁接送教官用车);

    7.校团委:负责组织学生干部开展送凉茶服务,相关物资借用等工作。

    8.计划财务处:负责军事训练相关项目的经费保障,教官伙食费用支付

    9.保卫处:负责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训练期间军事训练带队教官意识形态及行为防控工作等。

    10.二级学院:按要求提供分班资料;做好军事训练期间的学生考勤和纪律督查工作,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每天到达现场察看,带班辅导员全程跟训,关心爱护军事训练学生,主动了解学生在军事训练期间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军事训练办公室汇报情况,及时交流信息;军事训练期间新闻稿,每日向武装部提供军事训练动态;协助做好“军事训练优秀学员”、“军事训练优秀连队”、“军事训练优秀教官”的评比工作

    11.承训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军事训练科目及日常管理、评优评先等相关工作。

    三、军事训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级:14天,20221228日至2023年111元旦休息1天)

                 2022级:14天,20221024日至116

    地点: 2021级:清远校区校园内

                 2022级:清远校区和天河校区校园内

    四、军事训练人数及编队

    1.参加军事训练学生2021级3825人、2022级4200预估),每55人编为一个连,每连配1名连长教官;每10个连为一个营,每2个营配营长1名,同时配团长1名,副团长1名。

    2.参加军事训练的学生统一编为军事训练团、军事训练营(二级学院)、军事训练连(班),承训单位教官担任团长、营长、连长,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营政治指导员、带班辅导员任连政治指导员。

    五、军事训练内容:

    军事训练内容以《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中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我校军事训练实际情况,予以实施。

    六、军事训练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高校学生军事训练是以另一种形式履行兵役义务”。因此学生入学后必须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接受国防教育。

    2.因病暂时不能参加军事训练的学生,必须出示我校医务室所开的疾病证明或医院疾病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军事训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武装部审批。

    3.军事训练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训1个学时处理。

    七、军事训练考核评比与总结表彰:

    为检查军事训练成果,军事训练期间将加强考核,并积极开展评比竞赛和争先创优活动。军事训练结束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具体考核评比项目和奖励名额另行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必须在下年度进行补训,否则不予正常毕业:

     1.军事训练期间无故不参训或旷训累计三天(含三天)以上的学生;

     2.无故不参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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