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2023年12月4日将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广东省教育厅将设立省主会场观看教育部“宪法晨读”直播,按照文件要求,我校设立省分会场举办“宪法晨读”活动(活动时间:12月4日上午9:00-10:00,活动地点:清远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请各二级学院分别组织20名学生代表参加第十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并于 12月1日下午4: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附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