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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23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推荐2023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给你们(见附件),请按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工作先进集体限推荐高校可推荐军事教研室、武装部、征兵工作站等机构,先进个人限推荐国防教育工作具体负责人。

    二、推荐条件

    本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求自2022 年以来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项和荣誉。先进集体要求在军事课教学研究、征兵工作、军事技能训练和国防特色队伍建设成绩突出,先进个人要求本人取得实质工作业绩。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填写《2023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2023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后,于2023年11月17日前报送至邮箱:lumeichang@nhic.edu.cn,同时提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总结材料。武装部将组织相关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评审。

    联系人:卢美嫦,联系电话:020-37198528、0763-6882847。



                            党委武装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