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思想引领,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创业,近日,人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11号),拟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
为做好我省“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遴选推荐工作,广东省人社厅发出《关于推荐 2023“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函》,将根据省直部门、各地及高校等推荐情况,确定我省“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在我省进行集中宣传和报道,并从候选人中择优向人社部推荐2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各二级学院、部门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标准
(一)遴选范围
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工作和服务5年以上、40岁以内,工作业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是扎根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在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二)遴选标准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廉洁,淡泊名利,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勇于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
4.事迹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真实感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5.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相关行业杰出青年代表或优秀领军人才适当优先。
二、活动安排
(一)广泛动员。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全体老师积极参与推荐,深入挖掘扎根基层、担当奉献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由个人向所在学院(部门)申报,亦可组织推荐,填写《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附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确认后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评审。
(二)组织推荐。校内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逾期不受理。各二级学院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学校就业办汇总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候选人材料,组织遴选、公示、上报等工作。2023 年8月28日前完成。
(三)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推荐人选撰写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填写《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附件),对涉军工、科技领域人员的相关事迹要做好保密评估,确保符合公开宣传要求。推荐人选需同时报送视频简介,视频材料要求横屏拍摄,文件格式为MP4,视频不需要编辑加工,时长不超过3分钟。
请各学院 (部门) 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含电子版以及视频简介于8月22日前报送学校就业办指定邮箱,材料请以“学院+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纸质版事迹材料加推荐单位公章开学后交至就业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把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作为新时代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遴选发动、事迹挖掘、审查把关、推荐上报、媒体宣传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推选标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基层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注重宣传展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宣传方式,做好活动的预热宣传、集中宣传、入校宣讲等工作,不断加大先进典型的影响深度和覆盖范围。
四、联系方式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曾妍,短号 679243。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zengyan@nhic.edu.cn
附件: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 年 8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