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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博雅素质(综合)测评总评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06

    各二级学院(系)、各班:
        为了深入贯彻南华工商学院博雅教育理念,以评促学、以学争优,检验一学年以来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文明环境、人本管理和服务为主要实践内容和方式的博雅教育成果,同时为了评选出学年度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博雅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且在完成2014—2015学年博雅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开展评优评先工作。为确保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学院已注册全日制在校大二学生(博雅素质测评)、大三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对象:大二、大三学生(已注册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班集体。
        二、评优评先项目:先进班集体、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南华工商学院学生博雅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南华工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南华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2、坚持实事求是,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各班准确填报博雅素质(综合)测评分数及排名。
        4、在评优评先时,坚持标准,确实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选拔出来。严格控制名额(评选条件达不到的奖项可空缺,不能将名额移动到其它奖项):先进班集体为二级学院(系)参评班级数(大二、大三)的20%,学院一、二、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参评人数(大二、大三)的5‰、8‰、12‰,三好学生为班级人数(大二、大三)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为不超过参评学生干部总人数(大二、大三)的30%。优秀个人的评选:根据学生的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由班委主要干部集体提出候选人,经班级同学民主评议通过,再报二级学院(系)评审小组审议同意,然后由二级学院(系)公示7天;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同学体育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无补考科目,并且在2014-2015学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在2014-2015学年之前被处分而没有撤消的同学也不得参与评选。填报材料及时、整洁、详实、客观。
        5、时间要求:
        9月31日下午17:00之前,各二级学院(系)以邮件形式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博雅素质(综合)测评结果;
        10月25日下午17:00前,各二级学院(系)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报送评优评先名单(纸质登记表和电子文档)至学生工作处;
        11月7日—13日,学生工作处将评优评先名单公示。
        6、希望各二级学院(系)、各班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大力宣传,通过此次博雅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总结过去,发掘典型,树立榜样,积极发挥榜样作用,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校风学风。
        联系人:徐莎莎;联系电话:13535056981(666981);邮箱:16861998@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