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3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申报,经各学院申报推荐,学生工作处初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选,拟推荐应用法学与公共事业学院“星火社会实践服务队”、学前教育学院“青春砖行队,铸我红心队”、数字创意设计学院 “青春笃行,资助圆梦”社会实践服务队参加省教育厅2023年“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
公示期5天,自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林老师、卢老师(020-37198528)
电子邮箱:nhzxzx@nhic.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