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为做好我院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质量,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张皖明
副组长:张朝山 林 平
成员:各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
二、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即学院2012、2013级全日制注册在籍学生。
三、条件要求
1、评审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⑤在校期间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
⑥曾经获得了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再申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违反法律法规,受过校规校纪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有1门及以上挂科科目的;
③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及无故旷课的。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
我院共8个名额,奖励额度为8000元。
五、奖学金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年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系评议小组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见附件1)和《申请书》一份。
2、10月14日前,各系评议小组根据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在系范围内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将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胡娟,电话:28867323),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 17日上午11:30
3、10月 17日下午,学生处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入围名单;10月 20日上午,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
4、10月21日,公示国家奖学金名单。
5、10月25日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评审要求
1、要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这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对青年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是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各辅导员、专业班级要广泛做好政策宣传,要求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要规范评审过程。由于此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辅导员、各班级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工作中掌握政策要点,把握评审尺度,规范评审工作流程,完善评审材料报送,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3、要坚持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即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组织班级干部和普通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并且在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经奖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奖励名单,并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报院务会通过。
4、班级评议小组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普通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与班级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一同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
5、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获奖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6、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学院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材料报送
各系请严格按程序、按时间操作,对报送材料的内容、要求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版,3份纸质版。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2、《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电子版,3份纸质版。
3、所有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统一只收复印件1份,但须带原件来审核比对。
奖助学相关表格.rar (29.66 KB)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