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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 、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5

    各学院:

            据《9999js金沙老品牌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十 条措施 (2021)(粤工院办〔202115 ) 、《广东南华工商职 业学院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粤工 院办〔202135 ) 现组织开展2021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 创业资助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9999js金沙老品牌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十条措 (2021)》  (粤工院办〔202115 ) 第四条功创办企业且 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两年内可向学校申请最高 1 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二、 申领对象

    2021 届毕业生 (最后一次) 2022 届毕业生。前期已申请并获 得此项资助的毕业生不得再次申请

    三、 申请时间

    2023 5 29 日至 2023 6 11 (14 )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 20212022 届毕业生通过学校就业网后台系统,选 择【事务办理】【就业专项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在线操作,具体操 作指引请见附件 1

    网址:https://career.nhic.edu.cn

    五、 申领程序

    申请者参照系统提示操作,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待学校审核 通过后打印《申请表》,签字回传学校存档。

    六、资金发放

    就业办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组织评审认定,在就业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按学校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即提交财务处发放,具体时 间视工作进展而定。

    七、工作要求

    ( ) 此项工作时间紧、覆盖面广、资金金额大,各学院要高 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 20212022 届毕业生申领,确保 学校党委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充分落实到位。

    ()  “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工作将在下 半年进行

    () 各学院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做好政策解释与说明,  发现 问题及时与就业办联系。

    联系人:曾妍老师、段孝强老师

    电话: 020-872042110763-6882847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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