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十 条措施 (2021)》(粤工院办〔2021〕15 号) 、《广东南华工商职 业学院稳定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粤工 院办〔2021〕35 号) ,现组织开展2021、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 创业资助”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9999js金沙老品牌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十条措 施 (2021)》 (粤工院办〔2021〕15 号) 第四条“成功创办企业且 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两年内可向学校申请最高 1 万 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二、 申领对象
2021 届毕业生 (最后一次) ,2022 届毕业生。前期已申请并获 得此项资助的毕业生不得再次申请。
三、 申请时间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1 日 (14 天)
四、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 2021、2022 届毕业生通过学校就业网后台系统,选 择【事务办理】【就业专项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在线操作,具体操 作指引请见附件 1。
网址:https://career.nhic.edu.cn。
五、 申领程序
申请者参照系统提示操作,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待学校审核 通过后打印《申请表》,签字回传学校存档。
六、资金发放
就业办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组织评审认定,在就业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按学校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即提交财务处发放,具体时 间视工作进展而定。
七、工作要求
( 一) 此项工作时间紧、覆盖面广、资金金额大,各学院要高 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 2021、2022 届毕业生申领,确保 学校党委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充分落实到位。
(二) “2023届毕业生“ 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工作将在下 半年进行”。
(三) 各学院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做好政策解释与说明, 发现 问题及时与就业办联系。
联系人:曾妍老师、段孝强老师
电话: 020-87204211、0763-6882847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 5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