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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参加 2022 年全省职业院校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2年职业院校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2020、2021、2022级)及其家长、近三届全日制毕业生(2020、2021、2022届)及其用人单位。

    二、调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调查采取网络问卷形式,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样本数量在校生问卷数应≧80%在校生,家长问卷应≧40%在校生,毕业生问卷数应≧40%的2022届毕业生、10%的2021届毕业生、10%的2020届毕业生,用人单位问卷数应≧5%应届毕业生(2022届)

    (二)开展满意度调查是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监控的重要抓手,对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问卷调查结果将用于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也将作为职业院校有关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加强宣讲,及时将调查意义、形式和要求等情况传递给在校生、家长和用人单位。

    (三)学生工作处将持续关注调查进展情况,不定期将进度、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李小宁,短号:661306。


    附件: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