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认真总结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安排部署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现将我校设分会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30—16:30
二、参会人员:学校分管就业工作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体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办全体人员。
三、会议地点:
天河校区:行政楼四楼报告厅
清远校区:图书馆512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做好疫情防护措施,保持间隔距离就座。
(二)如无法参加会议,请向韦秀华书记请假。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