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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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06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培养集体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营造文明校园氛围,自58日起,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决定有计划地组织各二级学院师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一早上 7:00

地点:清远校区

二、组织实施

1.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做好全校升国旗仪式的具体安排,负责协调每周升国旗仪式有关事宜。

2.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党(总)支部具体负责本学院师生升国旗活动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3.国旗护卫队负责执行升旗任务。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升国旗仪式,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按照本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见附件),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师生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并鼓励所在单位教职工参加升国旗仪式。原则上活动方案需提前三天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2.参加升国旗仪式人员要着装整齐,按时参加,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庄严、肃穆氛围,维护国旗尊严。

3.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怀。


附件:清远校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时间安排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56












附件:

清远校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时间安排表

日期

参加单位

58

信商学院

515

财金学院

522

外语外贸学院

529

建艺学院

65

文旅学院

612

法公学院

619

学前教育学院

626

数创学院

73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青马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