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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6-07

各系党(总)支部:

确保201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挂靠工作顺利完成,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移手续:

1、毕业生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户口所在地或目前的工作单位,事先应询问清楚愿意直接接收且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通常为党委一级或以上,如某单位的党委,或者市、镇、区的党委组织部)。

2、所有不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请于611前在系里填写《南华工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一览表》(请在党办下载专区下载),612-15日,各系党(总)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前往党办统一办理本系党(总)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办将于622前完成与系党(总)支部的毕业生党员党籍材料及转移组织关系的交接工作。

3、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毕业生党员,党费一律交到20126月。由所在支部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

4、为防止档案遗失或档案延迟到达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等特殊情况发生,建议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党籍材料均自行携带,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南华工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一览表》注明。

二、挂靠手续:

1、对暂时无接收单位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在支部认真填写好《南华工商学院挂靠毕业生党员联系卡》,根据相关规定,其组织关系最多可以在学校挂靠两年。挂靠期间,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支部,党费标准调整为每月人民币5元。挂靠的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到所在支部交清党费。如所在支部属黄埔或清远校区的,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党费自行交到财务处,凭党员手册或缴交党费收据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挂靠期间,毕业生党员应定期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落实了就业接收单位的,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两年之后未办理党员关系转移的,又长期失去联系的,将按党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挂靠期间,预备党员必须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同时由工作单位出具个人表现鉴定,并按时出席支部转正会议。

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咨询党办都老师、老师,联系方式020-28867307

特此通知

 

附件:南华工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一览表

南华工商学院挂靠毕业生党员联系卡(附件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学院党委办公室

                                     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