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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23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鉴定时间与方式 

每年的五月份与十一月份举行全国统一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以上还须进行综合评审。颁发全国统一证书。

我院人力专业考证情况:

我院从04级学生即05年开始每年均组织两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全国统一考试,本校内设有考场,平均通过率达50%以上,远高于广东省33%的通过率。为学生考取双证提供很好的条件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