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省助学中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审核认定材料,经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最终确定困难生总人数为1911人:特困1175人,比较困难200人,一般困难536人(详见附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联系。
1.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
2.学生助学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37198528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