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我院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我校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拟评定陈佳易等1479名同学为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见附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联系。
1、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
2、助学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37198528 电子邮箱:8963650@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