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寒假期间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寒假调研情况,将“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寒假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全国资助系统认定为依据)未能返乡过节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300元/人
困难:200元/人
一般困难:100元/人
三、资助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寒假送温暖专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工作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核实与材料检查,在3月3日前17:00提交附件2《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到邮箱1021538037@qq.com ,汇总所有纸质版材料加盖院章后交到清远校区图书馆506学生处办公室。
(三)学生处审核公示
学生工作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做全面汇总公示。
(四)发放资金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和资助标准落实资助资金,由计划财务处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附件:
1、《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寒假送温暖专项申请表》
2、《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