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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 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28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寒假期间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寒假调研情况,将“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寒假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全国资助系统认定为依据)未能返乡过节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300元/人

困难:200元/人

一般困难:100元/人

三、资助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寒假送温暖专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工作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核实与材料检查,在3月3日前17:00提交附件2《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到邮箱1021538037@qq.com ,汇总所有纸质版材料加盖院章后交到清远校区图书馆506学生处办公室。

(三)学生处审核公示

学生工作处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做全面汇总公示。

(四)发放资金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和资助标准落实资助资金,由计划财务处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附件:

1、《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寒假送温暖专项申请表》

2、《寒假送温暖-学生专项资助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