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方针,中央财政自2006年起,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生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于本学院内符合文件精神,且各方面优秀的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进行评审及申报。请有需要申报的学院在11月16日前联系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中心。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15017500308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