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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工商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18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入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年级学生,在缓交部分学费的前提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由学院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广东省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不同的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2.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新生;

    3.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4.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

    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1.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到校园内设立绿色通道接待处办理。

    2.经济困难学生凭南华工商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县级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表格随通知书寄出),在接待处领取“南华工商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到所在系提出缓交学费的书面申请,缓交额度一般为新生学费(不含住宿费、书本费等)的50%;

    3.新生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填写的 “南华工商学院缓交学费申请表”以及新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以认真核实确认后,由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

    4.各系将初审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报绿色通道接待处,经学生处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相关资料交系自存一份,其他交学生工作处存档;

    5.新生持经学院领导审批的“南华工商学院学费缓交申请表”到财务处核定缓交金额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第六条 不符合申请条件,又暂时无法缴纳有关费用者,须由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学生工作处核准,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程序办理缓交手续及入学手续。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救助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通过上述方式仍未能缴费的,由学生个人及时补缴学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足欠费。

    第八条 附则

    1.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引导、指导困难学生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生活中的其它困难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材料审核,严防持虚假证明入学,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