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做好我院第四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院第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党支部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2016年12月9日14:00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参会人员为法公系党支部全体党员。
(支部杨咏婕书记宣读文件)
支部会上,支部书记杨咏婕同志向全体与会党员宣读了相关文件,并制定了全体党员大会的会议流程和相关无记名投票的选票。按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的名额、构成和分布,以多于代表候选人20%以上的差额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法公系党支部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9人。
(全体党员认真填写选票)
随后,党支部书记杨咏婕同志结合文件强调我院第四届党的委员会和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提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教工非常关注的大事,各位党员一定要认真对象对待此项工作。
(唐永红副书记唱票)
杨咏婕书记介绍了“两委”推荐名单投票细则并发选票,投票结束后,我支部多位委员、党员同志轮流唱票、监票、写票,最后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了党委委员候选人9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