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级同学:
为组织好我系校外综合实训,现安排如下:
一、实训班级及时间
11级、12级全体学生于2013年5月2日-5月10日进行为期9天的校外综合实训。
二、实训要求
1、已联系到实训单位的,回校时必须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鉴定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实习报告字数1500字以上。
2、未联系到实训单位的,需到当地法院进行至少两次旁听和撰写一篇本学期所学专业课程的社会调查报告,旁听要有旁听报告,字数1500字以上,调查报告题目由任课老师值布置,选择所有任课老师中的其中一篇,字数2500字以上。
3、如需介绍信,请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完毕,并找辅导员加盖系公章。
4、实训结束,请及时返校,并将相关表格和作业交各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交李维仲老师。
法律系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