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我系法律事务专业的同学了解诉讼的基本程序,更好地将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2015年4月24日上午,张静老师带领我系13、14级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前往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虽然当天下起了小雨,但丝毫不减同学们对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张静老师与同学们提前进入旁听区,并耐心等待庭审的开始。
庭审开始了,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庭,均由其代理律师参与诉讼。双方代理律师都以有力的依据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本次审理过程分四个阶段:一、开庭准备阶段。二、法庭调查阶段。三、法庭辩论阶段。四、评议宣判阶段。庭审最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均不同意。随后审判长宣布退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这次旁听让我们受益匪浅,让我们懂得法律在人生中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扫除法律知识盲点,运用好法律武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同时也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让我系有关法律专业的同学参加庭审旁听,让同学们更好地将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
法律与公共事业系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