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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7

法公系全体同学: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提醒各位同学在考试期间严格自律,诚信考试,用实际行动杜绝考试作弊,争取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共建公平公正的和谐校园。

一、诚信考试,自律自信

在考试中,手机、参考书籍、复习资料、自带的草稿纸以及任何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等都将被禁止携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请同学们自觉自律,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考风;不进行抄袭、夹带、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二、端正学风,从容应考

请同学们提前做好科学有效的复习计划,合理分配复习时间,及时了解考试地点和时间的安排。凭“三证”之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按序号就坐;听从监考老师安排将与考试相关的所有资料以及手机(关机)、背包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三、合理作息,保持健康

天气炎热,在出入空调房,注意适当调整衣着,避免因冷热交替带来的感冒。同时请同学们注意营养健康饮食,增强身体的免疫力。还应当多注意加强锻炼,增强体质。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每一门考试之中。

四、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备考期间,考前的压力很容易让同学们出现焦虑、紧张等情绪,容易与周围同学发生摩擦。因此请同学们在复习期间充分尊重身边同学,将自身行为对他人学习的影响降到最低,避免影响同寝室同学的生活作息。

五、作弊行为,绝不姑息

再次重申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根据我院《南华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考查、考试作弊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凡考查、考试、补考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凡考查、考试二次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最后,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以自身实力取得优异成绩!

法律与公共事业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 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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