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值班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安排教职工和学校领导在学校的天河校区、黄埔校区和清远校区继续在岗位上班或电话值班,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党政办公室为学校值班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总值班工作,指导各校区分值班室的值班工作。天河校区值班工作由党政办或保卫处具体安排,黄埔校区和清远校区分别由黄埔校区综合办公室和清远校区综合办公室具体安排。
第二章值班安排
第四条学校值班按工作职责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安全防护期值班、寒暑假期值班等。天河校区为总值班室,清远校区和黄埔校区为分值班室,总值班室值班地点设在天河校区行政楼210室。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总值班安排与协调、值班情况的检查与督促、总值班室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一)日常及法定节假日值班
黄埔校区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晚上每晚安排一名老师值班,一名学校领导电话值班;清远校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每天安排一名或两名老师值班,一名学校领导电话值班。
(二)安全防护期值班
安全防护期值班由保卫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负责安排三校区值班工作,并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安排。寒暑假期间,每天安排一名主管及以上干部在天河校区的总值班室值班,一名校领导电话值班;其他两校区由物业公司每天安排人员值班。
第五条清远校区值班时间是8:00-20:00;黄埔校区值班时间是当日晚上7点至次日早上7点;天河校区总值班室值班时间是每天8:00-17:00。
第六条值班人员为学校的教职工和学校领导干部,按照人员分类轮流安排值班。
第七条值班安排表原则上应提前1-2个星期发布(防护期值班安排除外)。值班安排表公布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自行变更、调换。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值班时间的,由本人与其他教职工协商调换,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值班安排负责部门,经同意后才能调换。不能安排校外人员代班。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带班校领导对当日值班期间学校各项工作负总责,其工作职责:
(一)掌握值班期间学校整体情况,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反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亲自指挥协调,妥善处置;
(二)对值班人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值班工作人员值班检查;
(四)负责处理和解决各值班人员反映的问题及事项;
(五)负责督导节假日期间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负责节假日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总值班室工作职责:
(一)保持学校与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之间文电、联络畅通;
(二)做好上级相关检查组来校检查工作;做好来电、来访记录,收集、整理值班信息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
(三)负责保持与学校应急指挥和决策机构的联络畅通,负责学校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接报、传报和上报工作及督办工作,做好联络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四)全面掌握各校区的值班地点、值班人员情况,确保整个值班网络体系完整,信息畅通,高效联动;
(五)负责日常值班、节假日及寒暑假学校值班工作的协调安排事宜;
(六)负责指导各校区的值班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
(七)配合各校区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遇有紧急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妥善处置;
(八)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填写《值班日志》, 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 将《值班日志》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九)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告值班情况;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各校区分值班室值班工作具体职责:
(一)掌握本校区的基本情况,及时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校区应急值守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妥善应对和化解各类问题及矛盾,保障学校良好运行秩序;
(三)及时接报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总值班室或值班领导,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四)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理;
(五)承办领导或管理部门交与的其他工作(文件收发)任务,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填写《值班日志》。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在接到电话或接待来访人员时,应了解来电、来访人员身份及来电、来访意图,认真解答,热情接待,做好记录。一般问询应尽可能答复;反映情况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对于自身职责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并帮助联系相关部门处理;重要通知或事项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凡有书面材料的,要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值班室有专门的《值班日志》,值班期间收到的各种信息,处理的所有问题,均应在《值班日志》中作详细记录。值班人员应记明值班日期、星期、人员;值班内容应记明当日活动、重要信件,并写明活动部门、时间及大致内容; 重要信件记明来电单位、大体事由及处理结果;其他重要事件由值班人员灵活处理,并予详细记录。如有记录不明造成的工作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各值班安排部门负责《值班日志》的保管和核查工作。
第十三条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值班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向保卫部门通报,并及时上报分管校领导。
第四章值班纪律
第十四条全体值班人员应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要按保密要求做好文件的收发、保存,对尚未公开或涉密事件、信息、文件不得对外泄露,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
(二)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同意,不得任意代岗、调岗;
(三)熟记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熟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
(四)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不在值班期间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
(六)值班人员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及有关情况在《值班日志》里面清楚地记录,以便接班人能及时处理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学校总值班室要做好与各校区分值班室值班工作的联动。
(一)值班期间,分值班室要认真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报告的事件主要是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信息应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二)学校总值班室的值班人员要督促、检查分值班室的值班工作,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积极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保卫处报告。
(三)总值班室的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值班结束前通过电话的方式询问各分值班室的值班情况,并在《值班日志》里面记录清楚。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办公文件及材料。由于工作关系需要时,应先征得相关人员同意才能翻阅,未经允许不得翻阅资料。
第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值班固定电脑之外的其他的办公室电脑,若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电脑中毒、资料丢失则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值班人员离开值班室时应关窗、关门、关闭电器(电脑,空调),若因没有关门、关窗引起办公室物品遗失的需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应保管好值班室物品,爱护值班设备,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
第五章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条总值班室统筹全校值班工作,带班领导为当天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加强考核检查,对未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漏岗、迟到、提早离岗等违规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对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按照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