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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提前准备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纸质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30

 

各系:

今年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将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管理,工作模式与去年基本相同。为了使我院助学贷款工作能够比较顺利进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帮助,现将学生需提前准备的贷款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一、本人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大学历年成绩表一份,须为原件且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本人学生证(含注册页)、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四、家庭户口本首页(有当地公安局盖章、写有家庭住址的页面)及家长单页复印件、家长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五、《家长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该证明必须同时具有村委会(或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们政府(民政部门)的签名盖章;

七、未成年人须提供有法定监护人签名(若为文盲则盖手印)的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

八、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请各系认真核实有需要的同学,积极组织学生完善贷款材料,落实具体要求。

 

附件一:家长承诺书.doc (21 KB) 

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doc (22 KB) 

附件三: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83 KB)  

 

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一二年七月二日